主審法官會向聽眾提問嗎?
他不會質詢聽眾,也沒有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規則》第九條,公民可以公開出庭
當出庭座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抽簽等方式進行旁聽,但應當優先考慮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下列人員不得出席:,(二)未經人民法院批準的未成年人;(三)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四)醉酒的,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狀態異常的人
(五)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者秩序的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人員參加依法封存犯罪記錄的公開審判活動
,任何人不得參加依法不公開的法庭訴訟
根據第17條
觀眾不得隨意進入審判活動區、站立或行走,發言或提問
對審計人員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規則第十七條:“所有工作人員應服從審判長或獨任法官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鼓掌和喧嘩(二)吸煙和吃飯(三)撥打或接聽電話(四)錄音,錄像,(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檢察官、訴訟參與人應當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許可發言或者提問觀眾不得進入審判活動區域,不得隨意站立或行走,不得發言或提問。
獲準從事第一款第四項所列行為的媒體記者,應當在指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進行,且不得影響或干擾審判活動
根據上述內容的相關回答,法官不得詢問旁聽人。法庭開庭期間,觀眾不得吸煙、鼓掌、打電話。如果觀眾違反規定,他們通常無法出席。如果您有相關法律意見,可以致電盧巴在線律師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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