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四十六條規定,造成離婚的,無罪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無過錯方如何要求損害賠償
一般離婚訴訟:提出索賠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即在離婚訴訟之外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另一種是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交,并與法院一起審理。離婚無過錯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必須在起訴離婚的同時提出,否則法院不予受理,包括下列情形:
(一)離婚無過錯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必須在離婚訴訟中同時提起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無辜方提出離婚,必須同時提出賠償請求,否則,法院將不予支持。
(2)協議離婚索賠的權利可以在結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當事人協議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離婚時通過協議明確表示放棄,法院將不予支持。
(三)“彌補過錯”原則不適用于無過錯方在離婚時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雙方都有過錯,例如與他人重婚、與他人同居或遺棄家庭成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另一方有過錯為由要求損害賠償
III.無辜方能否在2001年12月24日向第三方索賠
,最高人民法院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適用的若干問題作出解釋?!痘橐龇ā返?9條規定,承擔《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是離婚訴訟中無辜一方的配偶。換句話說,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應由“尋找下級”的過錯方(通常是男性)承擔。這一司法解釋排除了妻子起訴第三方的可能性。因此,目前妻子很難起訴第三方,妻子也不能向第三方索賠。法律只支持“無過錯方”(妻子)對“過錯方”(丈夫)要求的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夫妻忠實義務的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護,但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不僅是一個實質性問題,也是一個程序性問題。然而,這里的過錯并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過錯行為,但《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情形
離婚財產分割和賠償計算標準
如何賠償女性離婚中的青春損失
哺乳期離婚賠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產有抵押如何確權
2020-11-25公司發行新股應符合什么條件
2020-12-11離婚孩子由父親扶養,母親還是監護人嗎
2020-11-08貨車是否年檢影響交通責任嗎
2021-03-05拖欠貨款起訴狀怎么寫
2020-11-25網購后,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在哪方的法院提起訴訟
2021-02-07駁回先予執行復議申請通知書還是裁定書
2021-01-27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
2020-11-18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形式和危害,怎樣有效監督
2021-03-14合同終止合同還存在嗎
2021-03-14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否等于勞動關系解除
2020-12-23“試用工”應該得到勞動報酬嗎?
2021-02-02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2020-12-19離婚訴訟中,以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應如何分割
2021-01-21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嗎
2021-02-28保險合同采取的形式包括什么
2021-03-15事故認定書不簽字保險理賠嗎
2021-03-22借車給別人出了事保險公司賠嗎
2021-01-15保險合同中止期間發生效力嗎
2021-03-17保險法釋義第一百零一條有什么內容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