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審中的程序錯誤如何補救如果庭審程序錯誤,當事人可以申請審判監督程序,請求重新審理本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親屬的上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據的證據不真實、不充分,應當依法排除,(三)原判決、裁定在適用法律上有明確錯誤;(四)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賄賂、賄賂等行為,徇私舞弊、枉法上述知識是小編對“審判中如何糾正程序錯誤”問題的回答。法院審理有程序錯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審判監督程序,請求重新審理。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參加有關luba的法律咨詢。com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標準專利權人是否可以尋求禁令救濟
2020-11-13三維標志商標什么意思
2021-01-20與交警車相撞發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責任
2021-02-05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內容是什么
2021-01-10因車禍受傷賠償標準
2021-03-14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2020-11-17交通肇事責任認定多久出來
2020-11-25猜疑屬不屬于家庭冷暴力
2021-03-05商業銀行無故拖延支付本金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5離職后公司扣工服折舊費違法嗎
2021-02-16合同保全的概念與意義有哪些
2021-02-06工程嚴重延期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
2021-03-09工傷期能辭退嗎
2021-01-03被小區門禁夾斷腿,應由誰負責
2020-12-10青州律師土地糾紛怎么處理
2021-02-24伯父可以把房產贈與侄子嗎
2021-01-23公務員集資房買賣有什么限制
2021-03-12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幾年后能否開除
2020-12-12離職證明中注明無勞動糾紛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補償金
2021-01-07交通工具意外險的保險條款有哪些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