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需要同時滿足哪些條件P>
⑴ 違法行為確實發生,事實清楚、確鑿,情節簡單、輕微,無需進一步調查取證,違法事實確鑿⑵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該行為是違法的,并明確規定應受到行政處罰,并規定處罰的類型和范圍——有法律依據
⑶ 處罰類型僅限于警告和罰款——對處罰類型的限制
⑷ 罰款范圍為: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對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罰款范圍的限制
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在偏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后,當事人確實難以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的,第四十九條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取罰款的,必須出具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編制、出具的罰款收據,自治區、直轄市;第五十條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日起兩日內交行政機關;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上岸之日起兩日內移交行政機關;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兩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強制執行的,依法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凍結的定金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除依法應當銷毀的物品外,經當事人申請,行政機關批準,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產,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拍賣非法財產的資金,必須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和個人不得截取、私分或者以任何形式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拍賣沒收的違法財產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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