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過期后我可以匆忙注冊嗎
可以匆忙注冊;但這取決于真正的原因
首先,確認該商標是否仍然存在并已被轉讓。如果商標三年未使用,您可以申請注銷
如果商標無效,您可以隨時申請。《商標法》第49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批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只要該商標有效,另一方不續展的,自商標有效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注銷注冊商標,其他方可以申請注冊。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未處理申請,可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次商標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期滿不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期滿未續展的。如果已經注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還可以退貨嗎,商標權人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法定方式主張權利:
對商標局根據《商標法》第30條對初審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
,“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對初審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其商標被他人惡意先申請注冊的,在商標初審公告期內及時發現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就注冊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爭議,權利人認為其商標被他人惡意預注冊的,向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爭議或者主張權利的,可以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當事人應當結合上述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證據。這些證據應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注冊人有主觀惡意的證據,如與爭議商標有關的買賣合同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信,商標注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高“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另一方面,它是權利人首先使用和公布有爭議商標的證據。
應當注意的是,當事人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時,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例如,異議申請和爭議裁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相關證據材料應盡可能在期限內一次性提交。當事人應當盡力提交國家機關根據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專門機構保存的歷史檔案等具有較高公信力的證據,為自己的主張提供有力的支持,在有重大影響的新聞媒體上發布的與商業標志有關的宣傳材料等
基于上述內容,商標可以匆忙注冊,但必須合法合理。此外,它可以申請注冊,直到其他人不續簽并且法律規定的時間已經過去。因此,商標所有者必須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產品,并在過期前更新,這樣,合法權益將得到保護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長
商標續展的含義是什么,續展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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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證號:
13702201510176609
山東煒弈律師事務所
簡介:
山大法律系本科畢業,律師執業六年,擅長民事糾紛的處理,處理過多起民事糾紛案件,獲得委托人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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