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論合同履行期是否可以是有條件的
在現實生活中,有條件的合同是存在的。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以該條件是否達到為依據的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對合同的效力附加條件。具有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滿足時生效。具有終止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滿足時失效。當事人為自身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滿足的,視為不履行合同的條件?!眔已經實現;如果他們不適當地推動條件得到滿足,則應視為條件未得到滿足?!?/p>
<2.合同履行條件的特點是什么
1.所附條件經雙方同意,作為合同的一項條款包含在合同中。它與法律條件的最大區別在于,法律條件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不是由雙方自愿選擇的,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是的。因此,合同雙方不得將法律條款作為附加條款。條件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實。過去或現有的事實或將來必須或不可能發生的事實不能視為附加條件。此外,法律規定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例如,在父親去世之前,子女從父親的遺產中繼承遺產不能作為一種條件。附條件是當事人為限制合同的法律效力而附加的意思表示。它不同于雙方商定的所謂供應和付款條件。后者是合同本身的一部分,而附于附條件合同的條件只是合同的附屬內容。所附條件必須是法律事實。違法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例如,當事人不能同意有人殺人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附條件分為生效條件和終止條件。生效條件是指合同生效與否的條件。在該條件發生之前,即在本條所述條件實現之前,合同的有效性是不確定的。當該條件發生時,即該條件實現后,合同生效;如果條件沒有出現(或實現),合同將不生效。例如,當甲方與乙方簽訂銷售合同時,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但條件是甲方調到其他地方工作后。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房屋買賣合同將生效。解除條件,又稱消滅條件,是指生效的合同。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出現(即成就)時,合同的效力將被消除;如果合同的履行不確定,其效力仍有保證。在附條件合同中,附條件的出現對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根據本條規定,附條件出現時有兩種情況:生效條件的出現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有終止條件的合同中,終止條件的出現會使合同無效。
以上是由luba編輯介紹的關于“你能在合同履行期間附加條件”的法律知識。通用域名格式。附于同一履行的條件是一種常見的合同形式,但對附于履行合同的條件有嚴格的規定,并非所有條件都適用。它必須是合法的,由雙方協商決定,并對合同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效力。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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