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泄露,許多培訓機構將提前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那么,培訓機構的保密協議合法嗎?為了回答大家的問題,小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閱讀。我希望它能幫助你
[網友咨詢]
我們公司是一個教育和培訓行業。公司所有員工均需簽署保密協議,每月扣除200元,直至扣除1000元。據說合同到期或辭職時會退還。公司不會給予任何補償(保密協議中規定補償已包含在工資中),但工資仍為之前的正常工資。我的合同將于今年3月到期,公司尚未與我續簽合同。這合法嗎?如果我辭職時不歸還,我該怎么辦?
[律師的回答]
這家公司是一個教育和培訓行業。需簽訂保密協議,每月扣除200押金。公司部門不給予任何賠償。這是非法的。公司每月從你的工資中扣除200元押金是違法的。合同到期或辭職時退還扣除的押金也是違法的。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九條關于支付工資的規定。合同期滿后,如果勞動關系繼續存在,公司不續簽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公司可以被要求與自己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您不退還辭職時收取的所謂押金,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滿意,你可以在收到裁決結果后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同意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后的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這一規定,《勞動合同法》僅規定,只有在競業限制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情況下,才能約定違約金,而對于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法》僅規定,可以約定違約金“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保密性”,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約定違約金
以上是lyba編輯向您介紹的關于“培訓機構保密協議合法性”的相關法律知識。通用域名格式。因此,員工與培訓機構簽訂的保密協議一般有效,需要結合具體協議進行判斷。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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