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63條明確將電子證據(jù)確定為法律證據(jù)類型之一。手機短信和通話記錄屬于電子證據(jù)類別。因此,手機短信和通話記錄可以作為訴訟證據(jù)來證明案件的事實。關鍵在于手機短信和通話記錄證據(jù)問題。
法院承認以下收集證據(jù)的方法。
1、鄰居的證詞
另一方的外遇行為當然不透明。周圍的鄰居可以或多或少地看到一些現(xiàn)象或跡象,要求鄰居作證并獲得鄰居的證詞。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方法。
2、公證的書信、郵件或聊天記錄
外遇的一方可以拍下雙方書信的照片、私密短信或截圖、微信聊天記錄,保存下來,拿去公證。雖然這些公證的證據(jù)不是100%有效,但它們也可以作為法官的支持證據(jù)。
3、外遇的人和出軌對象親密行動的照片或視頻
他們手牽手擁抱、親吻或更貼心的動作相關視頻和照片,這些可以充分證明對方在婚姻中出現(xiàn)外遇,但要記住有一個前提,就是最好在公開場合拍攝。
4、對方的認錯書面材料
一些出軌的男人或女人,當這件事突然暴露,可能會礙于面子或被道德譴責,寫出承認出軌的書面材料,如“保證”或“懺悔”。書面材料是非常重要和關鍵的證據(jù)。
5、開房記錄、監(jiān)控視頻或其他生活證據(jù)
出軌人和第三方酒店開房記錄,酒店大堂、電梯、走廊監(jiān)控視頻,或租房租金、公用事業(yè)賬單等,這些也是有效的婚姻出軌證據(jù)。
6、單位處罰材料
如果出軌人員是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這些單位通常對員工的生活方式有嚴格的要求。如果該單位檢查員工是否存在婚外情,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他或她。這些通知或通知材料也將被法院接受。
總之,雖然婚姻是基于兩者的感情,但并不能防止婚后沒有外遇。如果受害者想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就能找到證據(jù)。離婚證明和奇怪的通話記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只要它們與出軌的事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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