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共有著作權的行使、處分和分享
(一)共有著作權的行使
在共有著作權關系中,任何一個或一部分權利主體不能行使全部權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權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約。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時,也不是 按照其所持份額使用。每一個共有人行使其權利份額內的權利時,都會影響到其他共有人的權利。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著作權應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行使。如果各共有人對著作權的行使達不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顯然,這和一般共有所有權是大相徑庭的。在實踐中,可以通過協商推舉代表人的辦法代表全體共有人行使權利。代表人的行為對全體共有人產生效力,但代表人行使代表權超出約定的權限,其超出部分對共有人不發生約束力,對善意第三人卻有效。亦即此時應適用民法中財產權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以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共有著作權的處分
著作權的各共有部分權利之間具有關聯性,我國《著作權法》實際上是視著作權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合二為一之權利。故而各共有人對其權利的處分行為都會影響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它必須受到其他共有人權利的制約。具體地說,
第一,在轉讓或贈與著作權時應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各共有人不得擅自單獨行使轉讓權和贈與權。而且按份共有著作權人欲將其所持份額轉讓處分時,其他共有著作權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共有人放棄其享有的孝作權時,應通知其他共有人, 其放棄部分由其他共有人行使權利和分享利益。如果是按份共有,則應按比例分享。不過,放棄著作權的共有人仍享有免費使用權。
第三,共有著作權人在共有著作權:設置質權時,應事先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我國臺灣《著作權法》有這種規定。
(三)共有著作權的分享
各共有人對共有著作權行使所產生的經濟收益和精神上的名譽都有權分享。在共同共有時,各方之分享均等;在按份共有時,對經濟收益應根據各按份共有人的應有份額的比例分配。對于著作權共;旨而產生的應付費用和其他法律義務,由全體共有人共同分擔或按份額分擔。
相信您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過后對于這方面的知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直接來電咨詢律霸的專業律師。
著作權的主體和客體分別指的是什么?
著作權保護的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保護期的相關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20日本元旦放假幾天假
2020-11-08醫療事故股骨頭手術怎么鑒定
2021-01-24工廠造成環境污染怎么處罰
2020-12-24補償安置協議可以行政訴訟嗎
2020-12-17出租房漏水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
2021-03-01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2二審終審駁回之后去一審法院嗎
2021-01-15家庭暴力案例
2021-02-27贍養人負有哪些贍養義務?
2020-12-21發回重審的案件能否移送管轄
2020-11-14提了管轄異議可以撤訴嗎
2020-12-10起訴之后被告變更法人是否違法
2021-02-24擔保責任期限中止的規定
2021-02-24交通事故簽了責任書多久賠償
2020-11-23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0-11-11公司沒有陪產假違法嗎
2021-01-19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2020-12-19如何進行人壽保險理賠呢
2021-03-07學生意外傷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6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范本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