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離婚登記要去哪里
婚姻登記機關只受理雙方或其中一方是內地居民的離婚登記。沒有在內地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也沒有內地常住戶口的當事人要求在內地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結婚時是內地居民,而要求離婚時雙方均已移居國外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雙方均已加入外國籍,婚姻登記機關也不能受理。如當事人一定要求在內地離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不能協議離婚怎么辦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也就是俗稱的協議離婚。除此之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還規定了另外一種離婚的方式,那就是協議離婚。實務中,夫妻要解除婚姻關系,選擇哪一種方式來辦解除手續,這個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確定。不過,從大多數的情況來看,如果雙方并沒有產生什么爭議,也是同意離婚的,往往優先考慮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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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辦理離婚登記的情形包括哪些
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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