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登記在哪辦理手續
婚姻登記機關只受理雙方或其中一方是內地居民的離婚登記。沒有在內地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也沒有內地常住戶口的當事人要求在內地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結婚時是內地居民,而要求離婚時雙方均已移居國外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雙方均已加入外國籍,婚姻登記機關也不能受理。如當事人一定要求在內地離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不能協議離婚怎么辦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也就是俗稱的協議離婚。除此之外《婚姻法》中還規定了另外一種離婚的方式,那就是協議離婚。實務中,夫妻要解除婚姻關系,選擇哪一種方式來辦解除手續,這個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確定。不過,從大多數的情況來看,如果雙方并沒有產生什么爭議,也是同意離婚的,往往優先考慮協議離婚。
離婚登記可以進行預約嗎?
離婚登記發證的原則是怎樣的
不予辦理離婚登記的情形包括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無性婚姻是冷暴力嗎
2021-02-02衛生行政執法的依據包括什么
2020-12-26勞動爭議管轄權異議答辯狀
2020-12-15實現留置權后需抵扣費用嗎
2021-01-04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是否可以追索
2020-12-29強迫寫欠條如何取證
2021-01-25如何解除收養關系
2020-12-15房產抵押給公司需要備案嗎
2020-12-07法律允許將房子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嗎
2021-03-02必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3-20勞動合同終止是否包括勞動合同解除
2020-11-19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2021-02-04勞動者可以去哪兒投訴
2020-11-22壽險合同成立后可以做變更嗎
2020-11-2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2021-03-11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后應當提供的證據是什么
2021-01-18沒有考核被辭退按照勞動法補償嗎
2021-03-11保險代理人沒有資格證書從業違法嗎
2021-01-25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保險公司被判賠償
2021-01-12旅游買保險有何用?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