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提單是貨物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非托運人,確認已經收到托運的貨物,或者已把托運的貨物裝上了指定的船舶的一種單據。它的功能表現在:
⑴是承運貨物的收據,承運人要保證憑此收據交付貨物;
⑵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合法持有提單,貨物即屬誰所有;
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運輸協議的證明。
1.Carrier承運人:即提單上端印就的船公司名稱。提單是承運人收到貨物的收據,也是代表貨
權的憑證,因此提單上承運人名稱是非常重要的項目。UCP500第23條對銀行接受提單的條件首先規定提單
表面要注明承運人的名稱。
2.Shipper發貨人:又稱托運人。托收方式下的提單發貨人欄應按合同規定的出口商作為發貨人,
信用證方式下的提單發貨人欄一般填寫信用證受益人的名址。如果信用證受益人并未規定地址,提單發貨
人也可以不加注地址,并且根據UCP500第31條規定,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銀行將接受表示以信用證受益
人以外的一方作為發貨人的運輸單據。
3.Consignee收貨人:托收方式下,本欄一般填寫“ToOrder”或“ToOrderofShipper”均可
,然后由發貨人背書。不能做成代收行指示式抬頭。根據URC522第10條規定:事先未征得銀行的同意,貨
運不應直接運交銀行或做成銀行抬頭或銀行指示性抬頭。
4.NotifyParty被通知人:托收方式下,本欄可按合同的買方名稱填寫。信用證方式下本欄
須按來證規定填寫,若無規定,可將開證申請人作為被通知人。
5.PlaceofReceipt收貨地點:如貨物需轉運,則填寫收貨的港口名稱或地點;若無需轉運
,則此欄空白。
6.VoyageNo.海運船名、航次:填寫該批貨物實際所裝運的船名和航次號;若需轉運,則填寫
二程船的船名和航次號。
7.PortofLoading裝貨港:即該批貨物實際的起運港名稱;需轉運的貨物,則填寫中轉港口
的名稱。
8.PortofDischarge卸貨港:即目的港的名稱。
9.PlaceofDelivery(或FinalDestination)最終目的港
10.B/LNo.海運提單編號
11.Marks填寫嘜頭(無嘜頭時填“N/M”)及集裝箱號、鉛封等。
12.NumberandkindofPackages件數和包裝種類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處理醫療糾紛投訴
2021-02-08警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怎么處理
2020-12-31哺乳期員工不服從調崗可以開除嗎
2020-11-12保全押金怎么退
2021-02-24擔保人有擔保期限嗎
2020-12-14訴訟公告費由誰承擔
2021-02-08發生交通事故可否主張被撫養人生活費
2020-12-22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2021-03-08婚前財產分割法律怎么規定
2020-12-09違約方以公文形式解除合同有效嗎
2020-12-07經濟適用房抵押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6學生補課導致猝死是誰的責任
2021-03-19放棄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效嗎
2020-11-19競業限制解除后是否要遵守保密協議
2021-03-21人壽保險金給付方式有幾種,哪些人可以領取保險金
2021-02-17100元意外險賠償標準
2020-11-15人身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受影響嗎
2021-03-16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在什么時候體現呢
2021-03-12人壽保險出事故理賠嗎
2021-01-11被保險人酒后駕車保險公司是否免責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