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去為取得這筆運費應支付但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攤。
一、船舶因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凈得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計算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回的運費,減去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涉外婚姻財產法院怎么判
2021-02-03訴訟費用緩交的情況
2020-12-01酒駕輕微事故車子要扣多久
2021-03-14《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及北京市崇文區地方稅務局實施意見
2020-11-11什么是探視權,怎么終止探視權
2021-03-11訂婚之后男方要退婚怎么辦
2021-02-17死緩一審中院管轄嗎
2021-03-24交通肇事逃逸與交通肇事有什么不同
2021-02-24判決離婚的法定前提有哪些
2021-03-09贍養老人的繼子能分撫恤金嗎
2020-12-08商業銀行破產給賠付嗎
2021-01-08口頭協議沒證據怎么辦
2021-02-21繼承權受到侵害該怎么保護
2020-11-16房產典當
2021-03-14工傷認定爭議由誰舉證
2020-12-01員工不勝任現職務可隨意調崗嗎
2020-12-22勞動糾紛也是一裁終局嗎
2021-01-27旅游保險要注意六個誤區是什么
2021-02-11保險合同責任免除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30保險合同中單務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簽訂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