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方面離婚可以提出賠償嗎?
單方面離婚可以提出賠償的,根據我國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只有在時候走個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金,而賠償金一般都是結合給對方造成的精神損害進行衡量的。
二、具體標準,
第一種情況就是,在婚姻期間內發現其中一方已經和其他人有過婚姻登記,并且現在有著兩段婚姻的,并且給對方造成了精神損害,結合當地的經濟水平,造成一般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大致為一千元到三千元,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的,一般賠償金為三千元到五千元,要是因為對方的過錯,給受害者帶來了非常嚴重的精神打擊,或者造成了很惡劣的社會影響的,要處罰金在五千元以上,并結合造成的影響確定具體的金額。
第二種情況就是一種一方在外面有第三者并且和人已經同居的,這種情況給另外一方造成的精神損害要按照上述的等級進行區分,然后賠償。
第三種就是過錯的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經常毆打家庭成員的情況,這個原因造成的精神損害要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賠償,離婚后過錯的一方還要對受害者的身體狀況進行賠償,一般是看因此受傷住院的醫藥費情況來定。
在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日常生活當中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結婚之后就應該相互的尊重,并且對于對方的一定的行為來進行一定的包容和理解,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存在毆打或者是虐待的現象,所以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當勇敢的來進行離婚,并且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哺乳期離婚賠償問題
最新離婚賠償標準
過錯方離婚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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