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的依據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對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證明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實行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免交。
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
⑴當事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⑵當事人追索養老金、社會保險金、勞動報酬而生活確實困難的;
⑶當事人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用和物質賠償,本人確實生活困難的;
⑷當事人為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孤兒或者農村“五保戶”的;
⑸當事人為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
⑹當事人為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生活困難的;
⑺當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領取失業救濟金,無其他收入,生活困難的;
⑻當事人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
⑼當事人起訴行政機關違法要求農民履行義務,生活困難的;
(10)當事人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
⑾當事人為福利院、孤兒院、敬老院、優撫醫院、精神病院、SOS兒童村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和民政部門主管的社會福利企業的。
二、交通事故司法救助的優勢
(一)是貫徹我國憲法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和社會主義社會形態的必然要求。
(二)為實現公正這一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終極目標之必然要求
(三)是“司法為民”理念的具體落實。
(四)對于確因經濟困難,無力交納訴訟費用的當事人,許多國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手段加以救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問題進行的解答。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司法救助對于一些經濟困難的人進行救濟,具體的申請主體可以有福利院,或者是孤寡老人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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