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或避免對海洋環境的污染,保護海洋環境是包括救助人在內的有關各方所應盡的義務,《1989年救助公約》的第8條第1款規定:“救助人對處于危險中的船舶或其它財產的所有人負有下列義務:“(a)以應有的謹慎進行救助作業;(b)在履行(a)項所規定的義務時,以應有的謹慎防止或減輕環境損害;……”
第8條第2款(b)規定處于危險中的船舶或其他財產所有人和船長對救助人負有在進行此種合作時,以應有的謹慎防止或減輕環境損害的義務。為了突出對救助方對具有污染海洋環境危險的船舶或船上所載貨物進行救助作業的鼓勵,有必要對救助方對具有污染海洋環境危險的船舶或船上所載貨物進行救助作業的行為給予補償,這也就出現了前面所提及的“非凡補償”制度。這在我國《海商法》的第182條中也有相同的規定,同時我國《海商法》的第185條還規定:在救助作業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對獲救人員不得請求酬金,但是有權從救助船舶或者其他財產、防止或者減少環境污染損害的救助方獲得的救助款項中,獲得合理份額。此外《1989年救助公約》和我國《海商法》都將救助方在防止或者減少環境污染損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作為確定救助報酬的考慮因素,使得在確定救助人的救助款項時不僅要考慮傳統因素,還得考慮環境因素。這些都從不同方面突出了對救助方對海洋環境進行救助的鼓勵。當然,“非凡補償”并不是營利性業務的酬金,它是一種費用,具有補償性,旨在鼓勵救助對具對有環境污染損害危險的船舶或船上所載貨物進行救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離婚后藏起孩子犯法嗎
2020-12-12預售合同沒訂立是否適用定金罰則
2021-02-21在公司上班得了肺炎怎么辦
2021-01-28因為合并公司注銷怎么處理
2020-12-03車輛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2021-03-14如何計算票據貼現利息
2020-12-05欠款強制執行會抓人嗎
2021-02-04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司法簡析
2020-12-13上下班工傷鑒定標準范圍
2021-02-13移送管轄案件能否不予受理
2020-12-17什么是仲裁委托代理人
2021-01-06父母去世房產繼承有期限嗎
2021-03-23殘疾軍人撫恤金能否強制執行
2021-03-21消費合同多久生效
2021-03-01遭受家暴如何取證維權
2021-02-22雇傭關系雇主怎樣免責
2020-12-28老人超市摔倒應該誰負責
2021-03-24村委會有權“出租”集體林地嗎
2020-12-30辭職法律如何規定
2021-01-15什么是人壽保險,投保壽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