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合伙人對于債務承擔什么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合伙企業中沒有高級合伙人,只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伙企業清算人需要做些什么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人一經確定,即應接管合伙企業及其全部財產,同時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在查實合伙企業全部財產及負債的基礎上,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是指合伙企業解散前已經訂立的目前尚在履行的有關合同事項;拖欠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及有關納稅事宜等。清算人在處理合伙企業未了結業務時,有權根據清算工作的需要,對合伙企業解散之前,已經訂立目前尚在履行的合同決定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但是不得開展與合伙企業清算無關的新業務。對清算人決定終止履行的合同,合伙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違約金和賠償金從合伙企業財產中支付。清算人在處理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時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作出的處理決定必須合法;第二,有利于保護合伙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第三,有利于迅速了結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盡可能減少損失。
3、清繳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經濟建設的重要支柱,一切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在合伙企業解散時,清算人應當對合伙企業納稅事項進行清查,發現有欠繳國家稅款的情況,應當及時報請國家稅務機關逐項查實,并依法將所欠稅款繳入國庫。
4、清理債權、債務。所謂債權、債務,均源自于債,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清算人接管合伙企業后,應即著手清理合伙企業的債權、債務,包括按照合同約定產生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規定產生的債權、債務。這項工作直接涉及合伙人和債權人利益,必須依照合伙企業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清理。合伙企業對某一特定的當事人既享有債權又負有債務的,其債權與債務可以相互沖銷。
5、處理合伙企業在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即在將合伙企業的所有財產支付職工工資、繳納稅款和償還債務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規定的比例在合伙人中進行分配。
6、代表合伙企業參與訴訟活動。這是法律賦予清算人的重要民事訴訟權利。根據這項規定,清算人有權就涉及合伙企業民事權利的問題代表合伙企業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清算人在其職權范圍內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合伙企業中沒有高級合伙人,只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問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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