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能否為他人提供擔保
依據我國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是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但需要合伙協議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一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擔保人清償債務后,怎樣向借款人追償
實際上,擔保人的責任是相當重的,特別是在連帶保證中,擔保人跟債務人基本上聯系在一起。所以,建議擔保人在給債務人作保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此人的基本信用,以免今后因為保證責任,被債權人控告或是破產等都有可能。
當然,擔保人在清償債務后,就要及時找債務人追償了。雖然說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是有一定關系的,但是關乎錢財的問題怎么也還得拉下臉,況且擔保人清償了債務,就應該有這個底氣。但對于這種問題,首先可以做的,就是試著先跟債務人協商,給予對方一定期限償還。如果他到期了還未償還的,那么此時也別管關系不關系了,拿回錢才是最重要的,建議現在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另外,需要注意地是,債務人要是有意不還錢的,就應該留意債務人是否有轉移財產的行為。這一點是很重要地,因為對方有沒有財產執行決定著追償實現與否。
如果需要追償的錢,金額較大而且實際情況較為復雜,建議最好咨詢專業律師,或者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保障擔保人的權益。
另外,在追償時,追償的范圍包括如下幾種:
1、為履行保證債務所支付的財產;
2、為履行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其他費用;
3、各種費用的利息;
4、保證人為履行保證義務而受到的損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是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但需要合伙協議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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