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能否單方提出中止勞動合同
公司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單方中止勞動合同,例如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后,用人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中止履行。
第二十九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對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即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同時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當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地與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不一致時,用人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則對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種情形:
1、用人單位已注冊登記地,且注冊登記地與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一致,則單位所在地為同一個地點。
2、用人單位已注冊登記地,但注冊登記地與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不一致,則單位主要營業地或者辦事機構為單位所在地。
3、用人單位未注冊登記,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一般情況下,該地與單位主要營業地或者辦事機構是相一致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公司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單方中止勞動合同,例如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后,用人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中止履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發生高空墜物事件一樓住戶負賠償責任嗎
2021-03-26業委會構成職務侵占的主體嗎
2021-03-12離婚律師可以查對方哪些東西
2021-03-02不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怎么規定
2021-02-22《公司法》對股東直接訴訟作出的規定有哪些
2021-02-15知識產權是財產權利嗎
2020-12-03請求交通賠償需準備的材料
2021-01-03違反交通法63條扣分嗎
2021-03-09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2021-01-19買賣合同是否可以對抗贈與合同
2021-03-06異地結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2021-03-20贍養包括小孩嗎
2021-02-07怎么解除勞務合同
2021-03-03誰對政府投資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
2021-02-11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2020-12-01擔保期過了法院還受理嗎
2021-02-17勞務派遣職業病如何認定
2021-01-25關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適用范圍
2020-12-20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2-11以房養老保險方式是不是合法的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