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什么情況需要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不僅是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還是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依據。當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視為有過錯,即須對無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如果當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過錯的,無過錯方則不得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時一并作出裁決。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已將與當事人相關的權利義務書面告知了當事人,原告不提出請求的,視為對權利的放棄,并喪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原告在離婚訴訟中即使提出了損害賠償請求,但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則當事人的請求權因失去了存在基礎而不能得到支持。
二、離婚損害賠償什么時候提出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很多時候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都是在離婚的時候,但要是在離婚之后的一年內,發現對方之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法定過錯情形的話,那么還是可以單獨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不過,要是在婚內一方向法院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話,往往不會得到法院的受理和支持。
有第三者離婚有賠償嗎?
離婚時工傷賠償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居財產分割法律依據
2020-11-09違章建筑轉租給他人的合同效力怎么認定
2021-03-03律師函解除合同有效嗎
2021-02-16開車不小心撞到人被起訴產生的費用可以理賠嗎
2021-03-26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范本
2021-01-03離婚拆遷糾紛如何預防
2021-01-21不繼承遺產可以不贍養嗎
2021-02-102011誤工費標準:誤工費到底怎么算
2021-01-20建筑工傷的勞動關系在停工留薪期間可以解除嗎
2021-01-31私生子行使繼承權的法律依據如何
2021-03-02什么是回購房
2021-02-20買賣拆遷安置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06與原公司未解除勞動合同能與新公司簽合同嗎
2021-02-12純勞務分包給個人是否合法
2020-12-05調崗時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01技術服務外包勞務合同
2020-11-28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局是一回事嗎
2021-02-14員工意外保險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2021-01-25保險合同中延遲生效條款如何生效
2021-01-20租車公司的車沒有買保險怎么賠償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