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簽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嗎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雙方產生了事實勞動關系,應當及時補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進行續期的話,是需要賠償雙倍工資的,但是如果是勞動者不想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用賠償雙倍工資,所以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確定,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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