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兩年是屬于自動離婚嗎?
分居兩年并不會自動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分居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無法同居的。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三)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四)“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三、起訴離婚的訴訟狀包括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意思就是在分居兩年了的情況下,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協商離婚,即使是要起訴離婚也不能在不知道被告下落的情況下起訴的。感情會隨著分居時間的長短逐步消失的一點都不剩,但是,國家有關部門沒有義務主動去監督夫妻結婚以后感情好或是不好。
不同居多久才可以自動離婚
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動離婚嗎?
夫妻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分居會自動離婚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仲裁答辯狀怎么寫
2021-03-20哪些公證事項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020-12-07違法強拆農村房屋的賠償規定有哪些
2021-03-22彩禮到底應返還多少
2021-03-04錄音能否作為離婚證據使用
2021-02-27家庭暴力的法律對策
2021-01-24放棄房屋所有權如何辦理
2020-12-19承包合同對方無法履行怎么處理
2020-11-12交通事故簽了責任書多久賠償
2020-11-23九年義務教育學生摔倒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05二手房過戶后抵押擔保需要多久
2021-01-28建筑工程承包資質標準是什么
2020-11-09什么是勞動法?
2021-01-06競業限制承諾書有效嗎
2021-02-26人壽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范圍
2020-11-29交通事故被保險人無責,保險公司被判賠償
2020-12-182020人壽保險合同樣本
2021-01-06車險理賠7個月沒結果
2021-01-20保險公司追償沒財產執行怎么辦
2021-01-25報保險需要出示駕照嗎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