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商標使用合同可以退加盟費嗎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條款實質是對“冷靜期”的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護被特許人,以緩沖被特許人的投資沖動,賦予被特許人可以反悔的權利,因此在合同簽訂的合理期限內即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此條款,被特許人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確賦予了創業者在“冷靜期”內的單方解除權,雖然“冷靜期”內基本可以讓創業者拿回加盟費,但那訴訟需要耗費創業者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如有這精力,我們選擇在其他穩妥的項目上創業,說不定早已創業成功了。
因此,我們仍然建議創業者在加盟前一定要深入研究清楚這個品牌,深思熟慮后再決定是否加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簽訂了合同之后是可以退加盟費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一定時間的冷靜期,冷靜期間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污染環境罪罰多少錢
2021-03-12單方口供算證據嗎
2021-02-19刑法對減刑的規定
2020-11-27探視權能接走住幾天嗎
2021-01-07交通事故導致舊病發作怎么賠償
2021-01-12啥時候提出放棄繼承權
2021-02-23被執行人把房產贈與兒子怎么辦
2021-01-04定值保險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21人身保險保險合同和財產保險合同的區別有什么
2020-12-11領失業金還在工作合法嗎
2021-01-21有關保險公司的問題有哪些
2021-02-19什么是刑事代理?
2021-01-04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簽幾年
2021-01-26林地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2-15什么是自留地
2021-01-05預付土地出讓金該進的科目是什么
2020-11-10安置房和商品房拆遷補償一樣嗎
2020-12-30公司拆遷補償房產報告申請
2021-01-14城中村拆遷時,應該怎么補償
2021-03-16房屋拆遷,拆遷獎勵的意義是什么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