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方式有哪幾種
繼承,是指在一人死亡時,由法律規定或遺囑指定的人承繼其全部或部分遺產的法律行為。死亡之人被稱為被繼承人,遺產承受者稱之為繼承人。根據繼承中被繼承人是否作出意思表示,繼承可以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則繼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然而,除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外,我國還存在一種特殊的法律制度對遺產進行分配,即通過遺贈撫養協議轉移遺產。根據遺贈撫養協議繼受遺產的人稱為受遺贈人,嚴格來說不屬于繼承人,但從廣泛意義來看,又是遺產轉移的一種方式,因此這里將其稱為一種繼承方式。 一是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繼承份額等均由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方式。根據我國民法關于法定繼承的規定,遺產在法律上當然且直接歸屬于繼承人,繼承人不需要作出承認的意思表示。 二是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生前作出意思表示,對其財產進行處分,遺產于其死后按照該意思表示進行移轉的繼承方式。 三是遺贈撫養協議。是指約定扶養人對被扶養人承擔生養死葬的義務,并于被扶養人死后繼受其全部或部分遺產的協議。 當三種繼承方式并存時,遺贈撫養協議優于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又優于法定繼承。即當同時存在受遺贈人、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時,
首先由受遺贈人根據遺贈撫養協議繼承遺產,
其次由遺囑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遺產,
最后由法定繼承人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遺產。如果遺產不足以同時實現三種財產繼受人的權利,仍根據上述順序優先滿足順位在先的遺產繼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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