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當專利權被侵犯的時候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來進行維權處理,主要的維權處理方式有以下幾個方面。
(1)如果是因為專利權被其他人侵犯了,引發了民事糾紛,對于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來進行協商處理。
(2)如果雙方當事人都不肯進行協商處理的,或者在協商的過程中爭議比較大的,不能再繼續進行協商處理的,對于這樣的情況,擁有專利權的一方或者跟這個專利有密切聯系和密切關系的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3)在雙方當事人都不肯進行協商處理的,或者在協商的過程中爭議比較大的,不能再繼續進行協商處理的情況之下,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當事人還可以找相關的專利管理部門進行處理。這里所提到的專利管理部門指的是比較大型的專利管理機構,因為比較大型的專利管理機構有足夠的能力來進行專利侵權的處理。
(4)在專利管理機構對于專利侵權的案件進行處理的時候,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來對侵犯專利所產生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則按照調解協議書進行賠償,調解失敗的產生比較大異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5)還有一種維權方式就是可以通過保護知識產權的服務中心進行投訴,這里有一個固定的投訴電話是12312。
2.專利侵權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分為哪幾種情況呢?
(1)第一個是在生產方面的專利侵權。
在生產方面的專利侵權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這個產品的專利已經是別人的了,侵權的人還要繼續進行生產和制造;第二個方面是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情況之下,通過其他人的專利技術來為自己的生產謀取經濟利益,這樣的情況下都叫做生產方面的專利侵權。主要是在生產或者經營的過程中使用了別人已經申請了專利的技術,都是會構成侵權的。
(2)第二個是在經營方面的專利侵權。
在經營方面的專利侵權指的是對于已經申請了專利的產品進行非法銷售的行為。在明明知道銷售這樣的產品會對他人的專利權進行侵犯的情況下,還要繼續進行銷售,這樣子就會犯了在經營方面的專利侵權。專利權的擁有人在發現的這種情況下。要對于銷售產品的人發出警告。
(3)第三個就是間接性的進行專利侵權。
間接性的進行專利侵權也是在直接專利侵權的前提之下才能成立的,如果沒有直接專利侵權,那就不可能存在間接性的專利侵權。間接性的進行專利侵權也包括以下的三個方面:第一個是在進行生產的時候明知道這個產品是已經被申請了專利的情況下。第二個是給他人提供專利相關的生產零件。第三個是沒有通過專利擁有者的同意或者批準之下把專利的生產許可轉給他人。
專利侵權行為會承擔哪些法律后果?
專利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專利訴訟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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