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造成挪用資金罪
員工入職之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對于無勞動合同員工對單位財產的侵占,主要看其占有財產是基于何種途徑,如果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財產的,涉嫌職務侵占罪;如果僅僅是與其職務無關、秘密竊取獲得,涉嫌盜竊犯罪。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何鑒定與區別
挪用資金罪與挪用公款罪在客觀行為表現和主觀方面有相同之處。但兩者的區別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后者是依法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對于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或者借貸給他人的行為,應按挪用公款罪論處。
(2)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財產所有權;后者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所有權。可見,前者所侵害客體的范圍,比后者廣。
(3)犯罪的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是公司、企業所有公共財產屬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資金、有價證券,也包括特定款物,后者既包括當然的公共財產,也包括擬定的公共財產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資金。
(4)刑罰不同。前者比后者刑罰輕。
在很多時候我們在動用一些規定中的資金會這是物品的時候一定要參照相關法律知識進行,要不然會因為挪用物品而導致犯罪,所以關注這些法律知識是必要的,可以減少不少的麻煩,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在網上找到的相關知識了,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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