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那里上班,而且超過1年,用人單位都未與勞動者簽合同,那么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勞動者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滿六個月,可以獲得五個月的雙倍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在舉證的時候重在對勞動關系的確定,可以通過工作牌、工作服、打卡記錄、工資記錄等來確定勞動關系。
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于勞動合同期限滿沒有續簽的時候,勞動者可以在線詢問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案件庭審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05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造成損失的該如何處理
2021-02-24起訴后調解律師費還要交嗎
2021-02-21怎樣能撇清婚內債務
2021-03-112020傷殘等級評定標準賠償
2020-11-11假釋與減刑的區別有哪些
2021-02-09申請工傷賠償,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2021-01-16淺談美容手術醫療糾紛及其防范
2020-12-11顧客在超市門口摔倒超市要賠償么
2020-12-12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哪些
2020-11-17房產證沒過戶可以直接辦不動產嗎
2021-03-10工作3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后辭職可以申請補償金嗎
2020-12-20企業破產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020-11-20有建筑資質承接勞務分包是否有效
2020-12-23調崗后沒采用書面形式但員工已就崗,什么時候提出異議有效
2021-03-16人壽保險多長時間生效
2021-02-24離婚訴訟中人壽保險的價值怎樣確定
2021-02-06投保人主的需明消費存在什么問你題呢
2021-01-05被保險人死因不明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9保險受益人依法討回賠償金
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