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是誰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意見,詢問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關的法條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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