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合伙的定義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
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參加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
相關知識:
個人合伙企業登記注冊具備的條件
1、有2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二、個人合伙的對內民事責任
個人合伙的對內民事責任即由合伙事務而產生的各合伙人之間、合伙人與合伙企業之間及合伙企業聘用的經營管理人員或職工與合伙企業之間的民事責任。
1、出資違約責任
2、擅自將自己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賠償責任
3、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賠償責任。
4、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及不得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義務的賠償責任
5、執行合伙事務中損害合伙企業利益的賠償責任
6、擅自處理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才能執行的合伙事務的賠償責任
7、入伙的民事責任
8、擅自退伙的賠償責任
9、拒絕承擔合伙人內部求償權的民事責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的賠償責任
11、合伙企業招用的職工的民事責任
12、清算人應依法承擔的民事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委托律師的想法,我們律霸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服務,并且我們律霸還支持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并且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資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援助服務針對哪些種類的案件
2021-01-01定金與訂金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2021-02-13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
2021-02-28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量刑
2020-11-16車子做了抵押貸款還能再次貸款嗎
2020-11-15哪些證據需要保全
2020-11-27員工不簽勞動合同的應該要如何處理
2021-02-04合同中止履行是否變更合同
2021-02-11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0-11-20二審判決書生效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0-11-17“大奔”嗆水受損是否屬于保險事故
2020-12-19怎樣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2020-12-01車輛沒買保險被撞了能走保險嗎
2021-01-15保險公司拒賠有哪些合法理由
2020-11-29保險受益人變更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19車被別人砸了保險公司賠嗎
2021-01-1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1-29CIF價格條件下貨運保險發生貨損如何索賠
2021-02-16保險公司
2020-12-18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