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即雙方當事人]均享有撤銷請求權。
(1)重大誤解: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2)重大誤解構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主要內容發生了重大誤解;
②合同雙方均無主觀上的故意;
③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誤解而訂立合同;
④誤解必須是重大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即雙方當事人]均享有撤銷請求權。
(1)合同的顯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利用自身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等情形,在與對方簽訂合同中設定明顯對自己一方有利的條款,致使雙方基于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可觀利益嚴重失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
(2)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定了某些看似對一方明顯不利的條款,但設立該條款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其實質恰恰在于衡平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當事人以顯示公平為由請求撤銷該合同條款的,不應予以支持。
(3)顯失公平的撤銷權條件:
①有償合同;
②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顯著不平等,明顯背離公平原則;
③該不公平系一方利用優勢或者對方沒有經驗所致。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僅受損害方享有撤銷請求權。
(1)欺詐構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具有欺詐的故意;
②合同一方實施了欺詐行為;
③合同向對方因此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
④合同向對方的錯誤意思表示與欺詐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脅迫: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
①須有脅迫的故意;
②須有脅迫行為;
③脅迫缺乏正當性:脅迫的手段具有非正當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當性;
④相對人因脅迫而產生恐懼,并因此訂立了合同。
(3)乘人之危: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可以認定為乘人之危。
①相對方處于危難或者緊迫需要之際;
②合同一方乘人之危;
③雙方因此訂立了合同,該合同明顯嚴重不利于相對方。
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法學學士學位,現執業于湖北省規模最大之一的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湖北省律師協會會員,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自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始終秉持“專業、專一、專情,為您的事而專”的執業理念,以深厚的法學功底為依托,以豐富的辦案經驗為拐杖,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導向,為當事人提供辦案最專業,服務最美好,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執業以來以專業化、品牌化、團隊化為發展方向,致力于致力于勞動、人損、建設工程領域的理論和實務研究,并辦理了大量的勞動爭議、人損、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為當事人提供了全方位專業法律支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誠信、責任的品質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獲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好評!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
2020-12-23法律援助辯護的種類和適用情形
2021-02-10濟寧汶上交通違章多久處理
2020-11-28店鋪租賃合同沒到期解約怎么賠償
2020-12-14資產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
2020-11-30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2020-11-09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過程
2021-01-13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期限
2020-11-20宣傳單是否屬于要約邀請
2020-11-27合同保全的概念與意義有哪些
2021-02-06妻子出軌想離婚怎么辦
2021-01-23自助寄存柜中丟包,超市有責任嗎
2020-12-29北京在職員工違反保密協議如何處罰
2021-01-30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2021-03-11快速理賠保險定損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28投保人壽保險要注意什么
2020-11-22這個30萬,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1-01-24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2020-11-08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的相關問題有哪些
2020-12-29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如何進行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