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服務期是什么意思
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在享受了用人單位提供的專項技能培訓后,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必須在用人單位工作多少年限的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勞動者不能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沒有關于服務期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一次規定了服務期。
關于接受培訓的職工簽訂服務期的年限,《勞動合同法》沒有具體規定,應當理解為服務期的長短可以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議確定。但是,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議確定服務期年限時要遵守兩點:第一,要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不得濫用權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勞動合同中服務期的相關法律知識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了解這方面的規定。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或者實際情況比較復雜的,都可以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我們的合作律師會為您提供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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