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通知對方續簽勞動合同;
2.雙方協商合同內容;
3.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4.在合同期滿之前完善續簽手續,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善續簽手續的可以推遲,但至推遲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后的n日(由用人單位確定)。
二、勞動合同終止續簽要注意什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6、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于勞動合同期滿前的n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于收到該通知書的n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并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的工作,勞動合同期滿后應停止工作,應和指定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如還需繼續工作的,需辦理續簽手續之后,方可回到崗位。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2020-12-23房屋群租違法嗎
2020-12-27雇傭關系工傷賠償起訴狀
2021-01-29之前工傷鑒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么辦
2021-02-24請了律師但是沒開庭,律師費能退嗎
2021-02-21公司破產員工賠償標準
2021-03-24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應該由誰繳納
2020-11-07現金支票收款人能否是個人
2021-02-13店鋪租賃合同沒到期解約怎么賠償
2020-12-14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要求是什么
2020-12-20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2021-01-09租賃合同中簽訂長期如何界定
2020-11-21二手房中介應該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1-01-20脫崗可以辭退嗎
2021-02-03勞動仲裁委查檔案需要什么材料
2020-11-21解除航程保險合同的限制條件是什么
2020-11-10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怎么理賠
2021-02-01從保險代理人處買到不存在的保險
2020-11-25人身保險的保險人有代位求償權嗎
2020-12-05因過錯造成保險財產損失代位求償案
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