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集體合同應該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支付辦法,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工資調整辦法,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工作時間:工時制度,加班加點辦法,特殊工種的工作時間,勞動定額標準。
休息休假:日休息時間、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辦法,不能實行標準工時職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勞動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定期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體檢。
補充保險和福利:補充保險的種類、范圍,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設施,醫療期延長及其待遇,職工親屬福利制度。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禁忌從事的勞動,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護,女職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檢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記制度。
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規劃及年度計劃,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職業技能培訓的措施。
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試用期的條件和期限。
獎懲:勞動紀律,考核獎懲制度,獎懲程序。
裁員:裁員的方案,裁員的程序,裁員的實施辦法和補償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綜上所述,集體合同應該具備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內容,如果對小編的介紹還有其他疑問的,可以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我們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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