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防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法律是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簽訂期為一個月,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遇到勞動者不愿意簽訂或推諉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提高警惕,注意收集證據。雙方多次協商未果的,應立即向其發送書面通知:
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您好!你已于____年__月__日到我單位參加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后,應當于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了明確雙方的勞動關系,請你于____年__月__日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如未按時來簽訂勞動合同,本單位將視為您不愿意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如果勞動者未按時來簽訂勞動合同,或借口推諉不來簽訂勞動合同,應立即發送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
您好!你已于____年__月__日到我單位參加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后,應當于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本單位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您于____年__月__日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由于您未按時來簽訂勞動合同,本單位視為您不愿意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現書面通知與您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通知
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關系解除后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需要注意的是,送達通知書的時候,用人單位可自行送達,要求勞動者簽收,不愿意簽收的,應采用郵寄送達。郵寄送達時,在送達內容欄里面注明《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字樣,同時還應注意保存郵寄送達的回執。順便提醒下大家,如遇合同到期,不愿意續簽的,也可以采用此方法解除勞動關系,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的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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