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蓋錯章效力怎么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的,如果合同蓋錯了章的,合同是不會成立的,所以合同沒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條?【書面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二、合同形式有幾種
《合同法》第10條規定了三類合同形式,它們分別是:
1、口頭形式
它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口頭約定合同內容,無需任何文字記載。口頭形式主要適用于即時清結的交易。一般來講,這種交易具有債權債務關系簡單、交易標的額較小、交易快捷等特點,其大多屬于現貨交易。合同訂立采用口頭形式最大的優點就是方便、快捷、簡單。因此現實生活中大量即時清結交易的存在,就決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口頭合同。如果合同金額較大卻采用了口頭形式訂立,這往往建立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口頭合同雖有其優點,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如果當事人選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就要承擔一些風險,如履行過程中難以約束對方、發生糾紛后難以甚至無法證明合同關系存在等等。
2、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了書面形式的定義,即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法》頒布前一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與口頭合同相比,書面合同多是履行期限較長、標的額較大、內容較復雜的合同,它的最大特點在于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爭議時容易舉證、分清責任,其優點與缺點正好與口頭合同相反。
3、其他形式
這是《合同法》的新規定,鑒于社會生活中各種合同極端復雜,僅僅書面與口頭兩種形式不能窮盡所有的合同形式。
三、最新資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合同蓋錯章效力怎么認定”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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