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違反了競業限制具體如何處理
1、勞動者一旦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同時,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競業限制有補償嗎
競業限制(競業禁止)是通過對勞動者自由擇業權利進行一定程度的制約來保護商業秘密的一種手段,制約的對象包括在職職工和離職職工。對在職職工而言,競業限制屬于默示的法律義務,對離職職工而言,則必須來源于競業限制協議的設定,而競業限制協議的簽訂一般要以用人單位支付一定的補償金為代價。
(一)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二)競業限制協議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等未作約定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當事人由此發生爭議的,可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及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放棄對剩余期限競業限制要求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支付已經履行部分的經濟補償金。
(三)競業限制協議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放棄對勞動者競業限制的要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
以上就是我國和競業限制處理有關的法律法規之中,對于勞動者如果違反了競業限制應該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了,假如對于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應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還覺得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去咨詢一下律師,或者尋找專業的的法律部門及時解決。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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