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股權轉讓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規(guī)定股權轉讓合同要辦理批準手續(xù)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和公司中的國有股權轉讓。現(xiàn)有法律并無股權轉讓合同必須在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才能生效的規(guī)定,因此,登記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轉讓方和受讓方可以附合同生效的條件,例如,約定本合同經轉讓方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生效,或約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東承諾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時起生效,但所附條件應當合理,不能將合同履行后的結果作為所附的生效條件,這種附條件在邏輯上是荒謬的,所附條件也就失去了合同法上的意義。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是對已經發(fā)生的股權轉讓事實的確認,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進行。如果股權轉讓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發(fā)生股權轉讓的后果,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就不可能進行,因此,不得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為附條件。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權轉讓的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合同約定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fā)生實際轉移的問題,也就是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還要合同雙方的適當履行,股權轉讓才能實現(xiàn),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或不生效,股權轉讓肯定不生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危害公共安全罪適用于“碰瓷”嗎
2020-12-31婚后動遷屬于誰的財產
2021-01-22被告不到庭是否影響庭審
2021-02-19投保人的保單可以抵押債務嗎
2021-01-21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共同財產
2020-11-30夫妻離婚后爺爺是否有權探望孫子
2020-12-24軍人撫恤金可以定期發(fā)放嗎
2021-03-19提前離職扣除工裝費合法嗎
2021-01-28產品供貨合同模板是什么
2020-11-08房產中介費支付可能引起的糾紛有哪些
2021-03-14房產證沒有本人簽字能抵押嗎
2020-12-22經營范圍相同就是違反競業(yè)限制嗎
2021-03-04酒駕判緩刑會解除勞動關系嗎
2021-01-22貨車連撞3輛豪車續(xù)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15異議代簽名保險公司是否要賠
2021-01-28保險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有哪些
2021-01-22佛山市某宗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27外資保險公司 未按照規(guī)定公告罰款多少
2021-01-19車險理賠定損技巧是什么
2021-01-22拒賠出具什么單據(jù)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