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的情況是什么
不動產是登記生效主義,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權就有變動,所以合同生效以后要對不動產進行過戶登記才算是完成交付。
二、不動產物權變動情形
中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提示:房屋買賣、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和不動產的抵押必須登記,登記生效。
1、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2、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記為對抗要件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②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③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宅基地使用權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3、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事后處分時仍要登記
①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②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③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提示:上述三種情形的物權變動雖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獲得權利的主體在處分該物權時,仍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合同生效物權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對于不動產物權變動這一情況,不是合同生效就能決定的,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如果需要作出變更必須要進行登記,只有登記才具有變更的法律效力。更多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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