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間不上班工資如何發
疫情期間不上班工資的發放,要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進行,企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發放工資。
二、疫情期間工資發放的依據
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4、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綜合以上介紹,在疫情期間,許多企業都按要求延遲復工,所以許多職工沒有上班,在家里休息,他們擔心沒有上班工資發放的問題,看到上面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比較清楚了。如果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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