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為疫情無法上班扣工資嗎?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因疫情無法上班的工資發放標準將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有關通知來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疫情期間工傷怎么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因疫情無法上班的工資發放標準將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有關通知來執行;如果在疫情期間受工傷的,也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提供的有關解答。如果您有與法律有關的法律問題,歡迎您隨時到律霸網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抵押合同早于借款合同有效嗎
2021-02-05打騷擾電話觸犯法律嗎
2021-01-13工傷致殘疾,如何索賠殘疾賠償金
2021-02-01非法集資法人不知情會受罰嗎
2021-03-13九一年的事實婚姻緣怎么解除
2021-01-01單身不想結婚,可以收養小孩嗎
2021-03-22離婚自由的保障措施有什么
2020-12-07取保候審保證書怎樣寫
2020-11-12哪些情形下無法要回購房定金
2020-12-03離婚不分家的協議
2021-03-19業主要求罷免業主委員會需要什么條件
2020-12-17勞動合同終止包括幾種情況
2021-01-11人壽保單能轉讓嗎,人壽保險不賠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24保險公司是否賠償怎么判斷
2021-03-22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征及主要條款有哪些
2020-12-02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0-12-25荊門市消委會點評保險合同
2021-02-25單位要給滿50歲的女職員買養老保險嗎
2021-02-17怎么確定交通保險理賠金額
2020-12-02保險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