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條件可以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教師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的約定的條件解除,沒有約定的,出現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體罰學生等情形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何證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等。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教師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的約定的條件解除,沒有約定的,出現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體罰學生等情形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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