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工后要工資有哪些技巧?
一、協商解決。
二、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四、相關法律條文: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遇到不發工資的情況時,勞動者們可以和老板進行協商或者直接申請仲裁也是可以的。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在律霸網網站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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