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在結婚需要離婚協議嗎?
不需要,但要離婚證,及身份證等。
《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一般是需要離婚協議才能辦理離婚證,但如果想再次結婚的話,那么就必須要有離婚的證件才能進行辦理,所以,在次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多咨詢一下需要哪些證件,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自己的時間,從而更好的進行辦理結婚證件。
怎么樣才算脅迫簽訂離婚協議?
最新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自愿離婚協議書格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法滯納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2021-01-04店鋪轉讓要不要通過房東
2021-01-19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收費標準
2020-12-05法醫鑒定多少天有效期
2021-03-22抵觸申請對專利新穎性的影響是什么,有哪些構成要件
2020-12-28幾年的交通事故還能重新訴訟嗎
2021-03-01婚前贈與沒有結婚協議能不能生效
2021-01-16不出贍養費打官司能打贏嗎
2021-01-10刑訴發回重審能用簡易程序嗎
2020-12-23交通事故傷殘級別
2020-12-23不良記錄具體包括什么
2020-12-21預付款項為什么屬于債權
2021-01-23超過可撤銷合同時效怎么處理
2021-01-06公司法人有什么權利,哪些人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1-02-14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流程
2020-12-19住房公積金貸款步驟是怎樣的
2021-01-16換崗位屬于勞動合同變更嗎
2020-11-11勞動仲裁由誰來裁決
2021-03-19公司辭退懷孕職工如何處理
2020-12-11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采取哪種方式索要賠償更有利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