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合同成立時間多久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那么實踐合同的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呢?根據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合同可分為諾成性合同和實踐性合同。諾成性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稱不要物合同。如買賣合同。而實踐性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約定生效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經相關人員追認之后,合同生效。比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可知,實踐合同在合同成立的時候,就開始生效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實踐合同成立時間是怎樣的”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實踐合同是須要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所以實踐合同成立的時間是標的的交付。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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