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病史員工可否簽免責合同(《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與有病史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約定的免責條款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所有責任,排除勞動者的利益,這種免責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條?【格式合同條款的無效】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二、我國用人單位的類型
(1)在中國境內的依法棱準登記的企業:包括各種所有制性質、各種組織形式,如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企業,混合型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鄉鎮企業等。
(2)依法核準登記的個體經濟組織。即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請幫手,帶學徒。
(3)依法成立的事業單位,包括文化、教育、衛生、科研等各種單位,如學校、醫院、出版社等。其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有權使用勞動者。
(4)依法成立的國家機關:它們在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有權使用勞動者。
(5)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包括工會、婦聯、研究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組織。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在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有權使用勞動者。
三、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與有病史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約定的免責條款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所有責任,排除勞動者的利益,這種免責條款無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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