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城市:滄州律師 肇慶律師 海寧市律師 南通律師 武威律師 奉化市律師 新疆律師 宿州律師 溫嶺市律師 北海律師
不少權利都是從取得的當時開始受法律保護的,但對于專利權來講,由于申請的時間較長,因此法律沒有規(guī)定是從取得專利權的時候開始對其進行保護。那到底專利從什么時候起受保護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專利從什么時候起受保護
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xiàn)形式也不同。
以發(fā)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布前,這時申請?zhí)幱诒C茈A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xiàn)在對該發(fā)明專利申請后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布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
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fā)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shù)氖褂觅M。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后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占權。
二、不確定專利申請日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確定申請日的情形
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不予受理,即不確定申請日:
1、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
2、申請文件未使用中文的;
3、申請文件不是打字或者印刷的,附圖不是用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的;
4、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的;
5、申請人無權在我國申請專利,或者在我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所的外國申請人未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
6、申請人請求保護的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無法確定的。
(二)關于申請日確定的其他問題
1、申請文件通過郵寄提交的,如果信封上寄出的郵戳日不清晰,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日為申請日。
2、說明書中寫有對附圖的說明,但申請文件缺少附圖或者部分附圖的,如果申請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內補交了附圖,則應當以提交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期限取消了說明書中對附圖的說明,則以原提交日或者郵寄日為申請日。
應當注意的是,這里所稱申請日是指在中國的實際申請日,不包含優(yōu)先權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專利申請并確定申請日和申請?zhí)栔螅瑢⒁詴娣绞酵ㄖ暾埲恕?/p>
綜上可知,對于專利,法律規(guī)定對其的保護應該是從申請日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對專利的保護程度不同,表現(xiàn)形式也不同。這點還請各位能夠了解。如果你對“專利從什么時候起受保護”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咨詢一下我們律霸的專業(yè)律師。
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原則是什么
專利權的保護對象有哪些
對專利權的保護有哪些措施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陳鳴蔚律師,中共黨員,畢業(yè)于“南粵警官的搖籃”——廣東警官學院,系司法部注冊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珠海市律師協(xié)會職務與經濟犯罪辯護委員會委員,現(xiàn)執(zhí)業(yè)于廣東瀛凱邦律師事務所。 陳鳴蔚律師具備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辦理的案件涉及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職務類犯罪以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信用卡詐騙罪等經濟類犯罪。典型案例:代理黎某某涉嫌行賄罪一案,在涉案標的達50萬元的情況下,最終法院僅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代理陳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一案,在涉案稅額高達800萬余元的情況下,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向公訴機關發(fā)表意見,公訴機關最終同意在本案中適用認罪認罰程序,法院僅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陳鳴蔚律師熟悉各類債權債務糾紛,曾為銀行、汽車貸款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訴訟以及非訴法律服務,案件類型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等;同時辦理了大量刑民交叉的案件,熟悉信用卡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等經濟類犯罪特點,能夠準確對案件進行分析并制定相應訴訟及非訴策略,為當事人取得良好的效果。 陳鳴蔚律師常年為企業(yè)和個人提供專項法律服務,能夠及時、有效處理各類合同糾紛,多次為
商帳追收的作用是什么
2020-12-22專利文件不能修改的情形有哪些
2021-03-17長期使用他人贈送的未過戶車輛構成何罪
2021-03-21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怎么寫
2021-03-07農村田里燒草一般罰款多少
2020-11-17剝奪政治權利的執(zhí)行時間怎么算
2021-03-15近親結婚可以領結婚證嗎
2021-01-29訂婚了想退婚錢怎么辦
2021-03-15工資發(fā)兩張卡工傷賠償怎么認定工資
2021-01-12承攬人擅自更換材料怎么擔責
2020-12-02保全債權是如何保全的
2021-02-08人在外地怎么賣房
2021-01-31符合條件的職工是否可以申請變更無固定期的合同
2020-12-12部分免責算免責條款嗎
2021-02-08入職多久才算事實勞動關系
2020-11-21什么是人事外包
2020-11-19國家規(guī)定關于試用期工資標準是什么
2021-01-04免責條款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22投保壽險時的注意事項
2021-01-12飛機延誤險賠償太低怎么辦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