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寫的假一罰十有法律效力嗎
從法律規定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钡谑畻l“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钡谑l“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第十五條“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依照法律,經營者應對所銷售產品承擔權利和質量上的瑕疵擔保義務,此為默示擔保義務,無須明確。而商家要特別明確提出“假一罰十”承諾,意在強調自己所經營商品品質有保證,自己的經營行為有信譽,顯然是商業廣告。該商業廣告出于商家自愿,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要約,它是買方與之訂立買賣合同的重要前提。違約金條款作為保證合同履行的約束性條款,通常對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均作出約定,而不特指一方,“假一罰十”承諾義務永遠指向商家。由此可見,“假一罰十”承諾是合同的基本內容之一,不是履約擔保,不是違約金條款。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假一罰十這種情況的話,只是說明商家自己的承諾而已,主要就是說明這個經營商品的品質是有相應的保障的,這種情況如果自己去購買的話,應當和商家屬于要約形式,所以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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