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的成立的特殊要件有哪些
通常的合同具備一般生效要件時從成立時起生效,然有些特殊的合同(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在滿足其特別生效要件時方得生效。
1、附停止條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此為對附停止條件合同的規定。第46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此為附始期合同的規定。
2、需經批準,登記的合同《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即將批準、登記作為合同的特別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不注意的話,合同就會失效,自己的利益就會受損,所以上面律霸網小編已經列好了很多內容來告訴大家合同成立是需要什么條件,大家可以參考上面的回答,當然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或有其他法律咨詢,也可以前來咨詢律霸網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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