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字蓋章注意事項
合同的條款并不要求當事人自行書寫,但必需要親自簽字或蓋章。簽字人應當是當事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的部門機構的負責人、代理人。對于后者,較為謹慎的方法是由簽字人交書面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范圍包括授權的時間范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將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確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內設機構則不盡然。
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簽。
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于長年保存。對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復印件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蓋章時要加蓋騎縫。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并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蓋章和簽字的注意事項
合同文件封面或扉頁、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合同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文件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提醒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簽字蓋章的問題,防止合同因為不合格而無效,導致利益受損。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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