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八項注意:
一、嚴格審查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主體不合法直接導致合同的無效。主體未經授權也導致合同的效力待定。簽訂合同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代表人授權書等,確認對方的主體資格。
二、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合同就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誰擁有合同的起草權,誰就把握了主動權。站在己方的立場上起草的條款,優勢之明顯不言而喻。
三、力爭合同主要內容完備。
合同的標的、雙方權利義務、價款、質量與數量、交付、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等,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缺一不可。
四、合同條款本身無法律障礙。
合同條款必須首先合法,才能保證其效力。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只能導致條款的無效,也為雙方的履行設置了障礙。
五、關于標的質量標準的約定要明確。
例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企業標準。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合格和優良。如果質量標準約定為“甲方滿意”就為合同相對方履行義務設置了陷阱。
六、價款的給付要具有可執行力。
如果約定“驗收合格后付款”,那么對驗收的標準、期限、期滿的處理等都要做具體的約定,防止義務人拖延付款。
七、違約責任是合同中最有份量的條款。
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履行義務的風險承擔條款,應當具體明確,如約定“違約金20萬元”,或者“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的50%”。如果約定“違約方應當賠償全部損失”就難以量化。
八、關于爭議的解決與管轄要具體。
爭議的解決程序、爭議的范圍、管轄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都要具體,選擇對己方有利的管轄機構,將會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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